【大紀元2017年09月18日訊】(大紀元記者余亨之舊金山灣區報導)在加州提交離婚,需要滿足在加州住滿6個月,在本縣(County)住滿3個月,才可以在該縣法院提起離婚。任何移民或無身份的人,滿足了居住時限的要求,當地法院就可以對婚姻狀態取得管轄權。灣區硅谷離婚律師周喬安,除了代理灣區當地居民外,也代理過遊客、學生身份,甚至許多非法移民的離婚訴求。

對於國際離婚案,涉及到國際管轄權。如對方居住在「海牙公約」締約國(比如中國和香港),而對方拒不配合離婚程序的,則通過對方居住國的中央主管機關(Central Authority)實現傳票文件送達目的。如果對方居住在「海牙公約」成員以外的國家,則需另作安排。

灣區硅谷聖荷西(San Jose)離婚律師周喬安,成功處理過形形色色的國際離婚案件:1、為在大陸帶孩子的媽媽,爭取到完全的孩子撫養權;基於男方在硅谷的高收入,又為女方爭取到全額配偶贍養費和孩子撫養費。

2、在母親將孩子帶離美國超過6個月(理論上加州已失去對孩子撫養權的管轄權)的情況下,為硅谷工作的父親爭回了相應的撫養權,並通過訴訟為父親減免了近50%的撫養費、贍養費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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